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其余证明材料遗失可以补办,故必须提供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871-65151676。
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综合成绩=(最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最终笔试成绩先进行一次计算并予公布,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成绩并列怎么办?
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七)有关信息查询及公示的项目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