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卡(复印件),经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9、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23303818向市公安局进行咨询。
10、体能测评、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不达标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
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1、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如何解决?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