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工作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 时间:2014-07-19 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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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面试对象的确定今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定于12月3日开始进行,时间安排一天。二、面试的组织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

今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定于12月3日开始进行,时间安排一天。

二、面试的组织要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工作,各有关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以下要求抓紧做好面试的组织准备工作:

(一)选定好面试考官。面试考官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所有面试考官均须持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颁发的三级以上面试考官证书(特邀面试考官原则上也须持有三级以上面试考官证书)。

(二)落实回避制度。各地要对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凡属有回避关系的,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不得承担此次面试工作任务。

(三)面试考官小组的组成。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特邀考官,由招录单位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其余为固定考官,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持有三级以上面试考官证书的考官中随机抽取、组合。面试小组设主考官、主提问,主考官原则上由特邀考官担任,主提问选择普通话好的考官担任。

(四)控制面试小组考生人数。每个面试小组面试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

(五)做好面试考点设置。面试考点设在有关省辖市。

(六)面试题本交接与保管。

面试题本属于考前绝密、考后机密材料,必须按规定的制度和手续进行交接和保管,做到绝对保密和安全,严防泄密或其他事故发生。题本须由专车接送、专人押运,各有关市要确保题本接送途中的安全。接送题本时不得少于2名押运人员。题本交接必须有题本交方、题本接方及纪检监察三方人员到场。交接中,如发现题本和面试评分表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密封签,应立即逐级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题本交接后,三方都必须在题本交接单上签字。建立健全题本的保管分发制度,题本接收后应立即存入保密室,并开启报警、监控装置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总控室联通。保密室须有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题本存放期间,存放现场应有2人以上,实施24小时不间断值班。

面试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面试题本调离面试考场,考场以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面试题本。面试结束后,全部题本要收回。各地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题本的接收保管和看护工作,不得翻印外传,确保题本安全。

三、面试程序的规定

(一)考官准备。所有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在面试当天指定时间前到达考点封闭,通过现场抽签进行分组(不得事先指定),集中培训熟悉题本。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于正式开考前10分钟进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点只保留一部通讯工具,定点、定人使用,确保信息畅通,其他所有参加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均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交考务办公室统一集中保管。

面试期间,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一律着便装。

(二)考生准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天指定时间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封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报考职位抽签,同一职位考生须在同一面试小组。迟到30分钟者作缺考处理。

(三)考生候考。候考室实行全天封闭管理,各有关市应指定专人负责候考考生的监督与管理。所有未面试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的,应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由专人陪同往返。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带入候考室,如有携带,应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

各有关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为候考室、面试考场分别提供带有考生照片的考生信息,供考场监督人员和候考室工作人员使用。

(四)考生面试。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时间为每名考生20分钟,由主考官主持,由主提问严格按照面试的程序和面试题本的内容、要求进行提问。考官不得向考生提问面试题本以外的话题。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和候考室附近逗留。

(五)考官评分。每位考官根据应试人员在面试中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表要求,独立评定其在每一测试要素上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该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公布成绩。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经主考官签字后,当场向应试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四、面试的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考区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考试纪律,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和有关单位对本地的面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

五、面试经费保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各有关市可向每位入围面试考生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

六、关于监狱系统的面试工作

省监狱系统的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同省监狱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12月3日全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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