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 时间:2014-07-19 1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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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相适应的选人用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长春市国有企业高级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相适应的选人用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长春市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一、招聘企业介绍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控股集团”)是长春市人民政府为构建可持续投融资体系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履行对外投融资、实施政府类公益项目、对外担保等职责。集团注册资本金5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1700亿元。

集团业务范围涵盖“金融、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与运营服务、资本运作与股权投资”四大板块,按照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战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现代大型企业集团。

二、招聘职位、招聘范围和职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

    招聘集团副总经理3名,其中:工程管理副总经理1名、财务融资副总经理1名、经营管理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型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及大型非公有制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现任正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一般应从事过经济、金融、财政、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管理工作。

  2.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中省直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现任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大型非公有制企业报名人员应是现任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

  3. 长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后备人才。

  4. 长发控股集团中层正职及所属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大型企业标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1. 工程管理副总经理

(1)所学专业为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专业;

(2)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项目管理能力;熟悉国家关于城市 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工程报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等流程,具有较强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管理经验;

(3)熟悉投融资业务、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城市基建发展动态、方向。

 2. 财务融资副总经理

(1)所学专业为会计、经济、金融、财政类相关专业;

(2)熟悉企业经营财务计划、财务成本分析、财务预算、成本核算、审计、税收、财政等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融资工作的实践经验;

(3)熟练掌握国家金融、财政、会计、审计和投融资行业等相关政策和法规,与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 经营管理副总经理

(1)熟悉经济、金融、财务、财政、投资、企业管理等领域专业知识;

(2)熟悉企业并购、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资本运作、项目评审、投资决策和市场开拓能力,有较丰富的商业谈判经验,能独立主持大型项目投融资工作;具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国有资产管理运作经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熟练掌握金融及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具有前瞻性预测。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根据有关国有企业高管干部管理制度,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为丰富的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工作经验丰富,有胜任竞聘职位较强的管理能力、领导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工作作风严谨正派;

 5.无违法违规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7.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在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中层任正职需3年以上,不满3年的,需正、副任职连续5年以上;

 9.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任正处级领导职务需满3年,不满3年的,需正、副任职连续5年以上;

 1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报名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企业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四、待遇

聘用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参照国内同行业相应职务工资待遇标准,对招聘的副总经理实行市场化的工资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办法: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5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止登录“长春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ccgzw.gov.cn/)下载填写《长春市国资委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②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③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并发送到报名邮箱:ccgzwzp@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足5名的招聘职位,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允许该职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调剂报名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延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资格审查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长春市国资委网站查询。

 2.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长春市国资委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请到长春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长春市人民政府1122房间)领取准考证。

3.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包括基本素质测验、领导能力测验、专业素养测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四)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一般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低于1:3比例,将取消本岗位招聘)。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 面试

    领导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

(六)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聘用

    长春市国资委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最终人选,由长发控股集团与聘用人选签订试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应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应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请长春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中涉及工作和任职年限、年龄等计算以及有关情况的掌握均截至2014年7月 1 日。

(二)未尽事宜由长春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三)此次招聘具体工作由长春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负责。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1122房间

    咨询电话:0431-88777986    0431-88777962

    报名邮箱:ccgzwzp@163.com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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