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全会公报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报告解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公众期待的政治体制改革、反腐倡廉、收入分配、社保就业和教育医疗等方面都做了部署和安排,从政治体制改革来看,最重要的还是围绕规范各方面的权力运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着这样的目标进行多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这些方面必然会使未来我们国家的治理向着更加科学、民主、透明的方向来发展。
现在腐败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也是能够威胁党和国家的一个敌人。从三中全会公报来看,要在权力上做文章,让它在阳光下运行,把它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这里特别重要的是制度问题,因为反腐败问题是有几个阶段的,过去我们是战争时代,因为当时也不可能有太大的腐败,在革命根据地也有腐败的现象,那就是大家发现问题,举报,那就很快地查明了。后来我们进入社会主义时期,过去搞的是运动式的防腐败,效果就不太好。现在我们要进入第三个阶段,就是制度防腐。三中全会非常强调制度建设,我想反腐倡廉上最大的一个部署也是用制度来防腐败。因为运动是一波一波的,不是很常规的,有点难以持续,用制度反腐,那就常态化了,而且是程序化的,非常科学。
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攻坚期、反腐治标关键期和公众舆情关切期,反腐败从撇清发展的寻租经济“水分”,滤掉社会的奢靡风气“糖分”,减少改革的利益冲突“戏份”等方面体现并仍将体现出经济治理、政治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多功能”
在接下来的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不论是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是处理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都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这些是三中全会给反腐败的“任务包”,也是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增长点。
[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也使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行政体制的要求更加突出,但政府“越位”现象仍时有所见。有的地方政府不仅主导资源配置,出面招商引资,而且对微观经济活动不断干预。
其次,加快社会分配制度的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是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核心内容之一,但要打破现存的利益格局又是很难的。有些和公权力最近的社会群体,不仅在“分蛋糕”时要拿到最大的一块,还要想方设法把别人手中的“蛋糕”也切下一块来。分配制度改革长期徘徊,不能不说与既得利益群体的阻碍分不开。
再次,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改善民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但随着党和政府民生投入的不断增加,作为资金和资源密集的民生领域,已经成为腐败的高发区。一些基层权力部门的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各种转移支付款项,使党的惠民政策落不到实处,已成为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动向性问题。
最后,公权力不仅包括决策权和执行权,还包括监督权和执法权。但有些执法部门对于有利可图的事争相管,无利可图或棘手的事互相推,甚至收受好处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微言微语】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并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需要实在体制机制变革,切切实实的公民参与。譬如官员财产公示等举措,便是规范公权力不能绕过的一环。现在,公权力需要规范,在党内已达成共识,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共识达成之后,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动,这将考验党和政府“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伤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