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热点面对面之八:反腐倡廉如何深化
第八节 潮平风正扬帆进——反腐倡廉如何深化
2012年2月16日,被称为“行贿黑名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实现全国联网。凡被查询到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和企业,都将在一定年限内被取消参与工程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的资格。此项反腐技术的“升级”,将有助于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包括这一举措在内的反腐倡廉政策措施的推出,表明我们党反腐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
一、反腐败形势为何依然严峻
客观来讲,现阶段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方面成绩显著,另一方面形势严峻,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历史经验表明,这一时期往往是腐败高发期,诱发腐败的原因十分复杂。一是体制漏洞。在发展转型过程中,不少领域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为腐败的滋生蔓延留下空间。二是利益诱惑。面对社会和他人财富增长,一些党员干部心理失衡,经受不住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陷入权钱交易的泥沼。三是权力失控。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权力的监督存在缺位和弱化问题,难以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官德失守。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在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和资本主义腐朽观念侵蚀下,思想防线溃败,跌入腐败深渊。
对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看不到取得的显著成绩,就会丧失信心,认为腐败无法根治;看不到目前的严峻形势,就会盲目乐观、放松警惕,使腐败现象更加猖獗。因此,我们既要坚定必胜信心、加大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急躁症”、“速胜论”,深入持久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
二、深入持久地进行反腐败斗争
(一)完善惩防体系
俗话说,攥紧的拳头力量大。反腐败也是一样,只有综合施治、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才能给腐败行为以沉重的打击,取得最好的反腐效果,而不能寄希望于“一招制胜”。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新形势下防治腐败的根本之举。近年来,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在查办案件、思想教育、权力监控和源头治理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但也要看到,建立起完善的惩防体系,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和长期战略任务,目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体系的综合效应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应该把惩防体系建设摆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不断构筑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全方位战略屏障。
加强系统防治。“链条定律”告诉我们,一根链条的强度,取决于每一节链条的强度,如果其中一节链条不够结实,整根链条强度就会受到影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能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整体推进各方面工作,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形成整体效能和强大力量。
推进制度建设。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制度建设是惩防体系的主要任务。必须把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工作常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改革推进机制、纠风匡正机制、惩治警戒机制、工作保障机制,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把握关键环节。“打蛇就要打七寸”,惩防体系建设也要掐住要害,抓住关键,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当前,要围绕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抓住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和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加强制约和规范。
形成反腐合力。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近年来,我们逐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于惩治和预防腐败起到很好的效果。下一步要继续拓宽工作渠道,加强力量整合,多方共谋,群策群力,共同筑起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
(二)强化领导干部监督
近年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贪腐问题,越来越受关注。据统计,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的有777人。据对这777人进行分析,被惩处的领导干部中“一把手”占相当大的比例。
为什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问题如此突出?究其原因,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正如近来被查处的一位“一把手”在案发后曾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什么人能管得着了。”因此,我们党反复强调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关键在于制约权力。要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权力的法律体系,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多元化、立体式的监督体系,增加权力使用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上级监督要到位。这是最具权威性的监督。目前中央和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都建立了巡视制度,定期派出巡视组到所辖地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这一举措对于促进领导干部秉公用权起到很大作用。下一步,要通过加强巡视工作等措施,及时了解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级监督要落实。领导干部是如何行使权力的,同级之间最熟悉,相互监督更直接、更有效。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必须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预防和监督功能,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社会监督要加强。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要把领导干部的作风、行为置于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的注视下。目前我们大力推行的党务、政务公开以及一些地方开展的行风热线、群众评议等活动,都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好形式。应进一步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蚁穴失察必溃大坝,小贿不管定成巨贪。有一些腐败现象,诸如不合理的“三公”消费、私设“小金库”、吃拿卡要等,虽然看起来不是大案要案,但这些问题经常发生在群众身边,人们感受更直接、更深刻,反映十分强烈。
近年来,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中央和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这些领域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解决力度离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看待这些问题,将其摆在反腐败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狠抓专项治理。这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有力的手段。要把集中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巩固治理“三公”消费、“小金库”等取得的成果。同时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抓好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对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严查身边腐败。发生在群众眼皮底下的腐败,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严肃处理侵占挪用惠民资金问题,打击参与、支持和纵容黑恶势力欺压百姓的行为。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严肃处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腐败问题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认真总结这些年来的实践,把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积极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长效机制的建立,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把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千仓万箱非一耕所得,干天之木非旬日所长。”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切除腐败这个毒瘤,使缕缕清风吹拂我们生存的这块净土,让“廉花”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