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鸿途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

名师在线图书教材
学员心声在线问答

笔试面试网校
在线课程试听课程

行测申论面试
考试题库专家指导

招考公告考试政策
报考指南职位检索

北京天津
河北山西

河南陕西湖北
安徽湖南江西

山东江苏
上海浙江

福建广东
广西海南
西
云南贵州
四川重庆
西
新疆西藏青海
内蒙甘肃宁夏

黑龙江
吉林辽宁
您现在的位置:鸿途教育 > 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 > 招考公告 > > 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1 11:42:40信息来源: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有关要求,从本市法院系统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开展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招考模式的改革试点,委托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为本市法院系统定向培养司法警察,2010年计划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73名(其中男性64名,女性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09届与2010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政策问答);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10:00至4月16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2日10:00至4月16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5月5日10:00至5月6日18:00。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定向招考。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的警察学员职位。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8日、9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10日上午10时起,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与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面试通知将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公安门户网”(http://www.police.sh.cn/)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部、原人事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到全市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还须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员适应性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取方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的办学原则下,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司法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合格毕业后,按照报考职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定向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16转5
  监督电话:64747997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
  1.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简介
  2.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招考简章
  3.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4.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考务问答
  5.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考试考纲

学员心声

  • 【鸿途学员-方瑞超】山东选调面试第一 我的面试考试终于在昨天尘埃落定,笔试第九,面试第一,总成绩第四(要六人)顺利进入体检。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邓鹏(北京)】也许是和他的职业有关系,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点评的时候经常会说出一些亮点,通过日积月累,这些亮点就可以为自己所用。
  • 【鸿途学员-王晓玲】最初我也是从兴奋的接到面试通知,到对面试感到茫然无助,无从下手。问了往届的朋友,说买题来看,所以买了。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方瑞超】山东选调面试第一 我的面试考试终于在昨天尘埃落定,笔试第九,面试第一,总成绩第四(要六人)顺利进入体检。我第一时间把这个好。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陈思】工作多年,省考考过两次,今年是第三次考试,也是第一次入围面试,而且笔试成绩不高,岗位总共招4个,我排名第10名,与第一名相差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