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拟组织全区部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9976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须在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服务新疆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7、选调生岗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推荐报名外,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可报考。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获得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招考职位
三、招考程序
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四、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个别机关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考简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组 织 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区 公 务 员 局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