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定西市;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至199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定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于2012年11月8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定西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名,报名费150元。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备注要求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所有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本职位相应的招考名额。
具体的招聘岗位设置、专业要求、福利待遇、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定西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简章》,报名咨询电话:0932-8208014。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占40%。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于11月17日到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专业聘用人数3人以上的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同专业聘用人数3人以下(含3人)的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报考人员脱稿即兴演讲、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演讲内容为“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所报考岗位的认识和被录用后的工作打算”,时间掌握在5分钟之内。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时间与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的人选,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本职位报考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从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按考试成绩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公示期为7天。
凡发现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为了保证本次招录顺利进行,市上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2-8202021、8202009
附: 2012年定西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简章[点击下载]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 西 市 公 安 局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