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0-01-14 20:46 | 作者: admin | 查看: 4次 |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参加我会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分数线及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一)入围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总分不低于112.2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二)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专业科目考试时间 (二)面试考试时间 ★请全体考生于 (三)面试地点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71号) ★路线图:请点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网站(www.cpifa.org)首页“联系我们”栏目查阅。 ★乘车方式:请乘坐1、4、52路公交车或1号线地铁到天安门东站下车。 三、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一)按照有关规定,我会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的人选。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5。 (二)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综合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会并说明理由,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我会有权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截止考试当天上午8时50分或下午13时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当天,请考生出具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我会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洁 电话:010-65120588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