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0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
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渝委办发〔2008〕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决定为21个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109名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民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民盟市委、民建市委、九三学社市委、市妇联、市文史馆等单位中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职位。
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进行查询。
二、遴选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的对象
1.我市市级机关的下属单位、区县(自治县)机关、乡镇(街道)已进行登记编号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2008年选派到乡镇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建制村服务且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职位表》。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010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对自己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可根据遴选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步审查通过网络进行,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资格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填。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在1日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以便在初审资格未通过及时进行修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4月26日前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市质监局除外)。按有关规定,《综合知识测试》笔试考务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各遴选机关要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由其自行组织实施。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 5月 17日9:00至5月21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开考比例。拟遴选的职位人数与报考人员之间比例需达到《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与遴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若不开考的,允许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市质监局遴选面试在笔试之前,即在报名通过资格初步审查后,先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再缴纳笔试考务费进入笔试程序。其余各市级机关按先笔试后面试的程序进行遴选。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5月22日下午部分遴选单位组织《专业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组织《专业知识测试》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见《2010年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