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苏人社(R)通〔2009〕169号),镇江市公安机关从指定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
一、 招考职位和要求
职 位 |
专业、技能要求 |
招录院校 |
计划 |
其他条件 |
信息化系统管理工作 |
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
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 |
2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
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
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 |
2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通信系统维护工作 |
通信工程、软件工程 |
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 |
1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交通工程 |
东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
1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二、 招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高在
三、 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 报名、面试考核。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报名时,须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于
报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的考生,也可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但不能同时报考省内其它城市特殊职位人民警察。
招录单位将于1月底前到相关院校,对符合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确定初选人员。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体能测试、体检。对初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和体检。根据考核、体能测试和体检结果,以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的人员。
3、 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通过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2010年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政审和录用。对通过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由镇江市人事局和镇江市公安局综合面试考核情况,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不合格者,按职位综合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 咨询电话
镇江市公安局干部人事处0511-88956089、0511-88956090
镇江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0511-84403293
附件:《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
镇江市人事局
镇江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