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30名 徐州市中级法院7名(其中文秘工作人员1名);云龙区法院3名(其中文秘工作人员1名);鼓楼区法院3名;贾汪区法院3名;丰县法院3名;沛县法院3名;邳州市法院5名;新沂市法院3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选调(不含本市)。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在历次政治活动中表现良好。 2、热爱司法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调研能力和文字工作水平,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恪守司法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公正办案,廉洁自律。 4、具备公务员身份,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中院(研究生学历)、沛县法院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7、2007-2009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无残疾,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分的。
﹙二﹚具体职位要求
1、徐州市中级法院职位(7名,其中文秘1名) ①报考法官职位的,应任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满3年,现在法官或检察官岗位从事审判或检察工作,工作业绩良好; ②报考文秘工作职位的,应具有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2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从事文字撰写工作累计5年以上(含5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5篇以上;熟悉掌握公文写作理论和技巧,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文字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2、云龙区法院(3名,其中文秘1名)
①报考法官职位的,应任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满3年,现在法官或检察官岗位从事审判或检察工作,工作业绩良好。 ②报考文秘工作职位的,应具有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2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从事文字撰写工作累计5年以上(含5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5篇以上;熟悉掌握公文写作理论和技巧,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文字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3、鼓楼区法院(3名) 应任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满3年,现在法官或检察官岗位从事审判或检察业务工作,工作业绩良好;
4、丰县法院(3名) 具有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或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在法院或检察院工作2年以上,工作业绩良好。
5、沛县法院(3名) 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从事审判工作2年以上,工作业绩良好。
6、邳州市法院(5名) 具有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从事审判或检察业务工作2年以上,工作业绩良好。研究生学历直接进入面试。
7、新沂市法院(3名) 具有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从事审判或检察业务工作2年以上,工作业绩良好。
8、贾汪区法院(3名) 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从事审判工作2年以上,工作业绩良好。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12月10 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以在中国法院网和江苏省徐州市党建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下载报名表。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应按报名表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审判或检察职务任命文件或任命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调研文章发表、近两年司法工作业绩材料和获奖情况及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名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sch002@163.com。上述其它材料可以先提供复印件,传真或快件寄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宋超收。 传真号:0516-85754880。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延长段416号审判楼1005室或1114室。邮编:221006 招考信息可通过以下报纸和网站查询: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中国法院网、江苏省徐州党建网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五、考试
1、参加选调考试人员确定。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初选评价,初选合格者进入考试阶段。
2、报考资格复审。考试前,选调单位依据选调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对进入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主要有: ①自荐材料(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联系方式);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身份证、工作证; ④审判或检察职务任命文件(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⑤调研文章发表及获奖情况;近两年司法工作业绩材料; ⑥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以在政审阶段提供);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考录政审工作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该职位的参加体检人员。 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中共江苏省徐州市委组织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正式任命审判职务。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本简章由中共江苏省徐州市委组织部和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具体工作由中共江苏省徐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负责。 咨询电话:0516- 85952021 85952067 83733169 手机:15190670433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