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吸纳人才,切实加强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的招商力量,经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盐城市亭湖区环保产业招商局副局长和局长助理各1名。
一、公选职位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产业招商局副局长1名、局长助理(副科级)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拔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股级(科员级)职务满2年以上,或在中型环保产业企业任中层管理职务满2年以上(企业规模参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标准执行);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熟练掌握招商的公关、谈判基本技能和项目策划、项目包装等相关业务知识,有较丰富的招商引资工作经验,熟悉环保产业相关政策,对环保产业发展战略有一定了解和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符合该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选职位比例不得低于10: 1。
3、笔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6名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招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评定成绩。
5、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召开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会议,向参会人员发放公开选拔公告、民主推荐表和被推荐人员情况表。参加面试人员进行10分钟竞职演讲后,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量化积分。根据笔试、面试、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4名为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6、组织考察。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是否胜任竞职岗位以及匹配性,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资格审查结合组织考察进行,依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对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进行审查。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入围人选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和弃权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8、决定任用。根据笔试、面试、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综合成绩,结合考察、体检情况,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任区环保产业招商局副局长和局长助理建议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采取票决的方法确定正式拟任人选。
拟任人选在中国亭湖网、亭湖党建网、亭湖环保网等媒体上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原为公务员的,保留公务员身份;原为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明确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不胜任的,区内干部回原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区外干部,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和人员性质在区内另行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盐城市亭湖区行政中心办公楼1015房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来函报名。
报名要求: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1)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3)单位证明材料。主要证明报考者的身份、职务、编 编制性质等,以及企业规模情况。同时,报名者现场填写《盐城市亭湖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来函报名:报名者可登录中国亭湖网(http:// www.tinghu.gov.cn)、亭湖党建网 (http://www.thdjw.gov.cn)下载《盐城市亭湖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将填写好的《盐城市亭湖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和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单位证明材料(主要证明报考者的身份、职务、编制性质等,以及企业规模情况)等通过挂号信邮寄至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编224002)。
来函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供查验。来函报名的人员,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到达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方为有效。
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拔资格。
咨询电话:0515-66691015(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0515-66691122(盐城市亭湖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0515-66691006 (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盐城市亭湖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