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及职数
面向丽水市机关公务员或经批准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清正廉洁,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被录用为公务员1年以上(2009年10月31日前),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填写好《云和县卫生监督所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前来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3月2日-3月7日。
报名地点:云和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云和镇新华街73号二楼),联系电话:5528178。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由云和县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符合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云和县卫生局、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注重对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和公共综合、文字表达等能力的测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人员自动淘汰。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选调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确定选调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考察对象。
(四)考察
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审。考察工作由云和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依次递补。
(五)任用
根据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并通过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聘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未按规定时间到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的,自动取消选调资格。
监督及咨询电话: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局):5528155
县卫生监督所:5528178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5121631
附:《云和县卫生监督所201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和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局)
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