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要求
(一)热爱驻沪办事处工作;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四)男性,30岁以下,正科级以下职务;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非上海市户籍人员要求未婚。
在上海、江苏、浙江或广东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网站www.gdzhb.gov.cn下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个人详细的经历材料;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
(二)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面谈和测试,人选确定后,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13日,报名材料请寄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3号楼304室),邮政编码:510031,联系电话:020-83132372、021-56967080,电子邮箱:laijh@gdzhb.gov.cn。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