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为市委党校教学人员,选调计划为4名。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性别 |
1 |
中文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2 |
历史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 |
政治或法律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 |
财会或审计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中学(含职校)教师队伍中的在职教学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额事业性质,具有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方法及相关待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填写《中共姜堰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学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同时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
2、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时间7天。
2、报名地点:市委党校校长室。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说课。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根据报考专业自行复习,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员。
说课按不同专业确定不同专题,规定时间,当场打分,总分为100分。
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
笔试、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考核
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素质、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情况。根据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调入市委党校后,按全额事业人员性质进行人事和工资管理。
四、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整个选调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88088658,88869186。
监督电话:88869216
中共姜堰市委组织部
中共姜堰市委党校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