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并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及以上等级;
(三)具有广东省户籍,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即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提供法律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体检等,再办理转任手续;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佛山市高明区法制办公室程洪波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261112。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