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在省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特殊要求除外)。
年龄、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与办理调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选调信息。于2011年2月14日至18日,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政务信息网(www. lnepb.gov.cn)、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就业网(www.jyw.gov.cn)上同时发布选调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①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至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省环保厅人事处(沈阳市崇山东路34号)。
②报名方式
递交报名表:报名者要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并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的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报名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交纳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要现场交纳考务费用50元。
③准考证发放
经现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并交纳考务费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④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报名选调人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选调文字综合岗位的人员还要进行岗位能力的综合写作笔试。
4、组织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其资历、学历(学位)等情况,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一步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5、公示与办理调任手续
组织考察结束后,将在网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调任等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宜
1、在选调期间,报名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预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2、报名咨询电话:024-86625360/5285/5507;
3、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 《关于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0]211号)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