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职数和范围
(一)选拔职位、职数(12名)
1、80后乡镇副科实职中共党员干部8名(男4名、女4名)(不含中共预备党员)
2、35周岁以下乡镇副科实职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4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下属二级机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选拔。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德才素质好、工作表现好,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身体健康。《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能任职的,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的不能报名。
(二)具体要求
1、参加工作时间要求
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或下属二级机构单位工作满1周年(2010年2月1日前)的在编在岗人员。
2、年龄和政治面貌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中共正式党员。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后出生),非中共党员。
3、学历要求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务组织、考察和决定等工作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12日—2月15日(截止到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地点设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201室,联系电话:5228968,报名费100元)。报名采用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单位政工人事科(股)室要对本单位或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组织推荐,让其积极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可从衡东党建网下载,需用16K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截止后,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公选的每名职数的比例要达到10:1才能开考,达不到足额人数的由县公选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选拔职位的职数。
2、笔试。笔试时间为2月17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一套试题,总计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笔试。
3、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按照拟选拔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80后乡镇副科实职领导干部男性12名、女性12名,35周岁以下非党的12名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考察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实行等额考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0后乡镇副科实职领导干部男性4名、女性4名和35周岁以下非党的4名为等额考察对象,并对外张榜公示。同时,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进行考察,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还要到借调单位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明显问题的,经组织认定属实,取消入围资格,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讨论决定。考察后提交部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经讨论决定后,对选拔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在公示中有反映的人选,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选拔任职资格,不再递补,相应减少选拔职数名额。
6、公布结果。由县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乡镇80后和35周岁以下非党的副科实职领导干部名单。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
被选拔上来的对象在选举中,当选的正式任命,享受选任岗位的政治、生活待遇。未当选的提名职务自行消失,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安排。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县公选办负责日常工作(本简章由衡东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
2011年2月9日
衡东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实职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报考职位: 报名序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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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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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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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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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 | ||||||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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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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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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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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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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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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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录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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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招公务员录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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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村官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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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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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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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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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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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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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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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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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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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具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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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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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党年月”栏是非中共党员的填写党派名称。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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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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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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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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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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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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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并出具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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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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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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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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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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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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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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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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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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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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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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