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及人数
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8名副县级领导干部。
二、选拔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不定岗位,选拔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拟任人选的个人素质特长,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三、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的(截止时间2011年1月1日,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的也可报考。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曾担任过科员职务3年以上,且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的也可报考。
3、2010年确定的副县级后备干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须报名参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不得提任使用期限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公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8:1,相应减少公选人数。
3、报名地点:内蒙古西部党员干部教育中心(市农牧学校南20米左右)。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提供《包头市2011年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此表从包头党建网站下载,用B5纸正反页打印信息内容,一式3份,粘贴2寸免冠彩照)。报考者要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填有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5、资格初审: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于2月22日携带初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周三)。
(2)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选人数的比例为5:1。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包头党建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有关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任职文件原件或单位证明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内蒙古西部党员干部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要依据得分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周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公选人数的比例为2:1。同时,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包头党建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察和公示
1、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列入考察的人选须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总结(不超过2000字)。
2、公示:经市委研究决定拟用人选后,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包头党建网址:www.btdj.gov.cn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472—5129724
0472—5129725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 0472—12380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
201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