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将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了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中共党员;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或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放宽到32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党政机关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4、参加工作满2年(2009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拟调入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
三、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9日至21日,报名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大楼404室,联系电话为0731—88666655。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