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三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文字综合能力较强,必须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综合性文章5篇以上;
(5)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无违法违纪记录;
(6)1976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2、报名
时间:2011年3月7日至11日
地点:各用人单位政工部门
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的《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推荐表》(可从湖南领导人才网、怀化党建网、怀化检察网、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内网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出处单位印章)。
3、资格审查
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1年3月16日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怀化党建网、怀化检察网和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公布名单。准考证在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领取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22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为1:3以上,未达开考比例的不开考。
4、笔试时间和内容
笔试由怀化市检察院统一组织,2011年3月23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告知)。上午考试申论,下午考试写作。
5、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申论占40%,写作占60%)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怀化党建网、怀化检察网和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公布,2011年4月7日进行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
6、考察公示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之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怀化党建网、怀化检察网和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7、体检
由所需招录基层检察院,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国家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入所报考基层检察院的手续。
8、有关事项
①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②拟选调人员须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查。
③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不保留,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④凡被选调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⑤具备检察官、法官身份或取得司法资格A证的,检察官的确认和任命,录用后按检察官法相关规定办理并享受相关检察官待遇。不具备上述资格的不能享受检察官资格待遇。
9、咨询电话
0745-2714626(办)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