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职位1: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局机关科级及以下职位5名;
职位2: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职位2名(省院士专家工作办公室、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各1名)。
报考人员只选择报考职位,录取后具体岗位由省公务员局综合研究确定。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面向以下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市、县(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公务员;
2、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含法院、检察院)选调生;
3、省、市直机关人事(干部)部门公务员;
4、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事人才工作,勤奋敬业,作风正派。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为所在单位重要文件、文稿起草骨干。
3、科级及以下干部。
4、大学本科学历,且
5、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表现突出。
7、符合现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有关要求。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遴选的方法步骤
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在
2、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面试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复审。复审除核实报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外,报名人员还须提交《福建省公务员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福建省公务员局公开遴选网 http://lx.fjkl.gov.cn和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下载),其中,报名人员在省直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其报考的审核意见;在市、县(区)工作的,所在单位签署同意其报考的审核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面试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二)笔试
1、笔试不指定统一的复习范围,不考客观题,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统一划定成绩合格线。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上的有关说明。
4、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天内通知本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仅1人入围参加某职位面试时,必须达到面试合格线。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省公务员局公开遴选网公布,并分别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
(五)组织体检和差额考察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具体岗位人选。如经研究无合适拟遴选对象,该岗位可空缺。
(七)公示
对遴选对象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省公务员局公开遴选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试用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遴选人员行政、工资等人事关系的转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人员费用。
福建省监察厅驻省公务员局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遴选干部工作全程监督。
福建省公务员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告的解释。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3365918335、0591-87670230。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853813、87821502。
监督电话:0591-87846080。
报名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福建省公务员局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