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省厅决定在全省设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关公开选调部分有工作经验、有较强文字能力、综合素质好的公务员,充实到厅机关处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范围
选调人数:3名。
选调范围:设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关。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文字表达能
力。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并符合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土地管理类专业;
3、具有3年以上国土资源工作经历(时间截止
4、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35周岁以下(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选调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日之内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回复报名者。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3、能力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时间:201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演讲和答题。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入闱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时间:201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
走访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民主评议等方法,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
根据考察情况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5、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厅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先试用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调入。
7、职务确定
对调入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
四、纪律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五、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请报考人员关注厅网站关于选调人员的有关信息。
本次招考选调事项由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