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乡镇党政副职领导干部10名,共分四类:
1、面向区级机关和区级事业单位选拔6名;
2、面向乡镇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选拔2名;
3、面向大学生村干部选拔1名;
4、面向村级党组织书记选拔1名。
不定向到具体乡镇和岗位进行报名和选拔,任用人选确定后,由区委统筹安排到具体乡镇。
二、选拔对象资格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
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不包括垂直单位和各类学校)、村级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干部。
(二)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4、有胜任乡镇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政策水平;
5、近三年考核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6、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适合在农村工作。
(三)资格要求
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报名第一类的要求在区级机关或区级事业单位任股级(或相当于股级)职务满三年以上(在2008年3月31日前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2、报名第二类的要求在乡镇机关或乡镇事业单位任股级(或相当于股级)职务满三年以上(在2008年3月31日前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3、报考第三类的要求在村任职三年以上(2008年3月31日前任职);
4、报考第四类的要求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满三年以上(在2008年3月31日前任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选调生要求参加工作2年以上(2009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选拔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六个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资格审查(2月22日-3月1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对报名人选,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每类选拔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5︰1的职位,则取消此类职位的招考,并将此类职位数调剂至其他类。
2、笔试(3月4日)。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对每类职位按照1:3的比例依据得分高低进入面试。
3、面试(3月6日)。对进入面试的人选,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与邀请的省市评委共同评分,按照4:6的权重计算考生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每类职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4、差额考察。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察和测评情况,对人选是否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对任职意向提出建议。
5、差额票决。召开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10名任职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2日-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区政府大楼四楼区委组织部410房间。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丹徒区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从丹徒政府网(http://www.dantu.gov.cn)或丹徒党建网(http://www.dtdjw.gov.cn)下载,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任职、职称、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时请提供照片的电子文档。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监督,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所有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违者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咨询电话:88977160 88977159
监督电话:88977395(区纪委) 88993907(区委组织部)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