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为组织实施好厅机关公务员选调工作,择优选调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工作出色的干部,为全省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选调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范围:省内各党和国家机关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报考者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 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2008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及要求
(一)厅政策法规处1名。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厅纪检监察室1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法律、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从事过纪检监察或组织人事工作,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选调程序
(一)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www.qjt.gov.cn)公布选调方案,公布选调职位、人数、条件和要求等。
(二)报名。采用各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组织推荐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个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日-2011年4月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嘉华酒店六楼)。
3、报名方式:报名者到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毕后直接到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报名,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推荐信)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符合职位要求和本人能力特长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比例,原则上取消选调计划。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分为两轮。第一轮笔试为室内考试,命题作文,取报考职位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第二轮笔试;第二轮笔试为现场考察,完成调研报告。参加第二轮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总成绩。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第一轮室内考试命题作文成绩占30%;第二轮现场考察调研报告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五)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根据每个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依次替补。
(八)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九)录用审批。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交通运输厅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调配审批手续。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的监督。从事选调考试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