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1、选调职位及名额:
法官6名(4男2女)。
2、选调范围:
省内外各级法院(西安市区县法院除外)、检察院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检察官、法官,具有公务员身份。
3、选调条件:
(1)品行素质良好;
(2)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25-35岁之间,符合担任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
(4)获得地市级以上法院或法院“业务能手”等称号或入选省级以上法院、检察院人才库可优先考虑;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与理论水平;
(6)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调的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由户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中国画乡网》、《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户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等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及报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者在户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xhxfy.chinacourt.org/)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户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3月15日。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学历、学位、法律职称任命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含C证)复印件;
(5)正面二寸免冠照三张;
(6)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注明刊物名称)及健康证明;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资料邮寄至陕西省户县政法路1号户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邮编:710300)。
3、资格审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应试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试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考试及阅卷工作。根据选调职位数按1:3比例,依笔试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邀请7—9名组织、人事、监察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担任考官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调职位数按1 :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并列,加试面试试题,决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三)组织考察
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考察后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补录人数,在经考察未被录用人员中择优补录。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时,按1:3比例确定录取名额,最多不超过6名。
3、联系办法:
联 系 人:樊忠亚
联系电话: 029—84823131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中共户县县委组织
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