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及人数
黑河市直机关、爱辉区、经济合作区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选调人数1人。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国家机关公务员身份,1年以上工作经历;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 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 户籍所在地为黑河市城区。
二、 程序方法
(一) 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到黑河海关现场报名,领取并填写《哈尔滨海关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报名地点:黑河海关509室。(黑河市中央东大街131号)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哈尔滨海关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黑河海关负责,资格复审由哈尔滨海关选调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由黑河海关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 考试
考试由哈尔滨海关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范围以中组部发布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
(四) 筛选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形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考核人员。
(五) 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哈尔滨海关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从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在进行资格复审的同时,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 体检
组织考察结束后,按计划选调人数1:1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哈尔滨海关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在试用期间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体检为一次性体检,如无特殊情况海关不组织复查。
(七) 公示与办理选调手续
哈尔滨海关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没有问题的,按国家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新选调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 咨询与监督电话
选调咨询电话:0456-8285241
0451-82381873
0451-82381701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381582
哈尔滨海关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