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5、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二、选调(聘)范围
县内行政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具备公务员或干部身份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宁乡县行政中心七楼705室,电话:0731-88980725。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不接受代理报名。报考人数与选调(聘)计划数须达到5:1,达不到比例则相应调减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含写作、公共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聘)计划数5∶1的比例,分职位分别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得分,对每个职位的前2名进行考察。
(五)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人员等额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调(聘)对象,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前先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调动(原为聘用人员的办理聘用手续)手续。
宁 乡 县 旅 游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