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5个)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名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
省委信访局(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1名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1名
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副主任1名
江西日报社副社长1名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1名
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专职副主任1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1名
省文化厅副厅长1名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1名
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1名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二、公开选拔职位资格条件
1.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职副厅级干部或企事业单位比照副厅级干部管理人员;2009年12月31日以前任正处级的现职正处级干部或企事业单位比照正处级干部管理人员。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50岁以下(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
6. 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报考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委信访局(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和江西日报社副社长职位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报考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位的应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 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3.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 其他规定情形不能提任的。
三、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各地各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对照公选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具备资格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10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人员可调剂报考其他职位。
(三)理论素养和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成绩通知本人。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通知本人。
(五)面试。根据理论素养和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入闱面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公选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理论素养和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公选职位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
(七)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八)研究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考察组意见,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初步拟任人选,提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拟任人选实行任前公示,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如经考察没有合适拟任人选的,经组织研究决定,该职位可空缺。
(九)办理任职手续。考察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开展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0日8:30-17:30。
2. 报名地点: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学术楼一楼大厅(南昌市八一大道212号)。
3.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附电子版,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长宽比为4∶3,大小要求在40K以内)。
联系电话:0791-86242476、86242449
监督电话:0791-12380
江西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