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推公选时间
2011年3月25日—2011年4月中下旬
二、公推公选职位及数量
苟角镇、齐福乡、乔家镇、恐龙乡、嘉陵乡副乡镇长各1名。
三、推荐人选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正被立案和受处分在影响期内的除外);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四、程序及方式
1、初始提名(3月28日-30日)
(1)提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群众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多层面产生初始提名人选。
组织推荐人选应经集体研究决定后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推荐报告,说明推荐理由,加盖党组织公章,并附《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1)、《组织推荐表》(附件2)及被推荐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人选应由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委委员填写《领导干部署名推荐表》(附件3),说明推荐理由。群众署名推荐人选应由10名群众联名提名,填写《群众署名推荐表》(附件4)。个人自荐应如实填写《个人自荐表》(附件5)和《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并附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推荐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2)提名名额。每个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不得超过2名,同时需征求被推荐人意愿。每个职位初始提名人选少于5名的,取消该公推公选职位。
3、资格审查(3月31日)
县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提名情况,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初审,经部务会研究确定民主推荐范围。
4、实地调研(4月1日)。通过初审的人员到推荐职位所在乡镇与干部、群众见面沟通,开展实地调研,并结合职位特点,形成各自的任期目标和主要措施的调研报告。
5、民主推荐(4月4日-7日)
(1)A票推荐(4月4日)。在人选所在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人数少于20人的要同时召集下属单位负责人或管理服务对象参会)进行民主测评及定向民主推荐,同时对推荐测评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2)B票推荐(4月5日)。召开由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民代表、驻乡镇单位负责人、驻乡镇的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信任投票推荐大会,由推荐提名人选针对所推荐职位的实际进行5-8分钟的演讲,并回答相关问题。参加推荐的人员根据演讲人员的综合表现填写推荐票,同时对信任投票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每个职位按A票(占60分)和B票(占40分)总得分从高到低取4名同志进入C票推荐。
(3)C票推荐(4月6日-7日)。召开领导干部代表和由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由通过A、B票推荐的人员针对所竞争岗位的实际进行5分钟的竞职演讲并回答主持人提问,参会人员根据演讲者的综合表现评分。
6、组织考察(4月11日-12日)
根据每个职位C票推荐得分从高到低(C票得分相同的,按A、B票之和排名次)确定2名考察对象实施考察。
7、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拟任人选(4月中下旬)
每一职位的2名候选人在常委会上进行5分钟的竞职演讲,县委常委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拟任人选。
五、其他事宜
1、各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要本着对县委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确保所推荐出来的干部须是培养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干部。各单位对干部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干部要积极支持,并提出负责任的意见。
2、本次公推公选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行,凡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26-5222700)。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