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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2011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7-23 10:58:53信息来源:点击:
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和我局工作需要,现将从黔东南州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污染物减排办公室工作、从黔东南州环保系统内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简章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2名,其中: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参公事业单位,下同)1名;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污染物减排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同)1名。全部为主任科员(七级职员)及以下职位(岗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岗位)的身份条件,其中:州环境监察支队遴选职位限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环保系统工作人员报考;州人民政府污染物减排办公室遴选岗位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或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州环境保护局统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或《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3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大礼堂主楼6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州环境监察支队遴选职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4、资格审查
    由州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职位(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岗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减少该职位(岗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人数的,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所报职位(岗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州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相关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州环境保护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州环境保护局通知考生。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确定。
    2、面试
    面试由州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本职位(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岗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州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州环境保护局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环境保护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由机关公务员或参公单位人员调事业单位的,须由本人做出书面承诺书。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2006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被多家单位确定为遴选对象的,可以选择,但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调动前作出决定,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后,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其他遴选计划。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8220791、8221353
    监督电话:8261913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学员心声

  • 【鸿途学员-方瑞超】山东选调面试第一 我的面试考试终于在昨天尘埃落定,笔试第九,面试第一,总成绩第四(要六人)顺利进入体检。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邓鹏(北京)】也许是和他的职业有关系,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点评的时候经常会说出一些亮点,通过日积月累,这些亮点就可以为自己所用。
  • 【鸿途学员-王晓玲】最初我也是从兴奋的接到面试通知,到对面试感到茫然无助,无从下手。问了往届的朋友,说买题来看,所以买了。
  • 【鸿途学员-李春芳】对于这次的面试首先我要感谢我们的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当然也要感谢和我一直共同进退的同学们。
  • 【鸿途学员-方瑞超】山东选调面试第一 我的面试考试终于在昨天尘埃落定,笔试第九,面试第一,总成绩第四(要六人)顺利进入体检。我第一时间把这个好。
  • 【鸿途学员-王梅】面考96.8分,让生命之花从此怒放的更加灿烂 我觉得经过鸿途教育推荐的老师培训班的锻炼,最大的好处是在于,它会告诉你应该从哪。
  • 【鸿途学员-陈思】工作多年,省考考过两次,今年是第三次考试,也是第一次入围面试,而且笔试成绩不高,岗位总共招4个,我排名第10名,与第一名相差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