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4个)
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副处长
上海市林业总站副站长
上海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副主任
二、选拔范围
本市绿化市容系统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参加。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熟悉绿化市容系统工作,有绿化市容行业工作实践经验和工作实绩;
3、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能够正确行使职权,清正廉洁,善于团结同志;
5、注重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有较宽的知识面,思想解放,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二)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或任相当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
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报名资格条件。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办法,填写报名表,并递交本人基本情况。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应注明可否愿意调剂。同时也可接受组织推荐。
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市绿化市容局门户网站(http://lhsr.sh.gov.cn)查阅公告并下载报名表,填妥报名表后(应附照片)发送到报名邮箱(fl@lhsr.sh.gov.cn)。
(二)资格审查。局组织人事处按照选拔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具备报名资格的报名人数与各职位数的比例高于5:1,方可进入考试程序;低于5:1的,可适当扩大报名范围,或由局党组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计划。如决定取消的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转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4月9日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委托市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中心进行。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基本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资格复审人选。复审通过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在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考官一般由专家、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不少于7人。
(五)确定考察对象。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30%、7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2~3名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党组讨论。根据考察情况,局组织人事处提出拟任人选意见,提请局党组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如属于破格提拔的,还需报经市城乡建设交通党委干部处同意。
(八)任前公示。按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九)办理任用手续。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刘磊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的组织协调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落实相关具体工作。
(二)加强动员宣传。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特别要鼓励列为处级后备干部的年轻干部参加,主动接受组织挑选,为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党的干部政策落实。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开选拔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52567386、52567387。
本公告由局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地址:上海市胶州路768号。电话:52567701、52567717,传真:52567625。邮编:200040。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