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区属单位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昌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2012年面向区属单位公开选拔120名科级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详见附件)
1.昌平区属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科级职位48个。其中,正科级职位15个,副科级职位33个。
2.昌平区属事业单位科级职位60个。其中,正科级职位15个,副科级职位45个。
3.昌平区属企业中层管理职位12个。其中,中层正职职位5个,中层副职职位7个。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是昌平区公务员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45周岁以下,即1967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至2012年9月30日,报考正科级职位人员,应现任正科级或处级非领导职务,或担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科员级职务4年以上,或已转正定级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副科级职位人员,应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担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或已转正定级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的相关经历可以累计计算。
5.报考机关科级职位,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时间。报考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职位,应符合调任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具有干部身份;报考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科级职位参照执行。
7.报考团区委职位的,应是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应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9.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10.身心健康。
11.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北京市昌平区2012年面向区属单位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中的资格条件。
1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不受理报名。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9:00-10月28日18:00,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分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个人可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自荐报名,报名时,对受教育程度、任职经历、熟悉领域、考核奖惩、学习培训、工作业绩等情况须如实填写。单位党委(党组)可以填写组织推荐表,推荐符合相应选拔职位条件的人员,并将有关表格提交咨询点后,再由组织推荐单位通知本人在公招网报名(组织推荐表可以在公招网下载)。
咨询点设在昌平区委党校,负责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公开选拔政策咨询电话:010-69715605、010-69715604(传真)。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10-57803862、010-57803863。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昌平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
一般情况下,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考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从公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考试测评
1.报考正科级职位的,考试测评分为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三个环节。
⑴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情况下,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公布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前9名的(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下同;如未达到9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限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对于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公选后续环节的,资格复审人员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环节。
⑵经历业绩评价。对报考正科级职位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进行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按照选拔职位经历业绩评价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
按照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5:5的比例计算合成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综合成绩,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上统一公布,排名前6名人选进入面试。
⑶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领导能力、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及推动工作的能力。
按照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3:3:4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公招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等通知事项。
2.报考副科级职位的,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⑴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情况下,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公招网公布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前6名的,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对于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公选后续环节的,资格复审人员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⑵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领导能力、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及推动工作的能力。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公招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等通知事项。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确定每一职位的前3名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在公招网、昌平党建网、昌平新闻网等网站和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在其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公示。
组织考察实行量化评价办法,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价,考察成绩按照民主测评、要素评价、群众公认程度、综合分析评价2:1:1:6的比例计算。
按照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和考察成绩7:3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的总体情况。如某一职位前3名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五)决定任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或聘任手续,并向社会公布任职人员名单。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在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领导下,成立北京市昌平区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不准打招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昌平区纪委和昌平区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昌平区纪委举报电话:010-69742946(9:00—12:00;13:00—18:00)
昌平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10-52360167(9:00—12:00;13:00—18:00)
本公告由北京市昌平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