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7名,其中县委办选调3名(政研室、督查室、秘书组各1名),县史志办1名,县政府办1名、县信访局2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3:1,则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二、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思想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胜任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必须是在本县范围内工作的副科级以下正式国家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不含省市管单位的公务员和试用期未转正的公务员)。
3、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一。
4、身体健康。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拟定于2011年4月11日-13日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采取分岗位报名,分别录取。报名地点设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报名时填写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交报名费200元。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此次选调工作人员只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6、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7、选调。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