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2名(综合写作、宣传教育岗位)。
二、 报名条件
1、具有深圳市党政机关在编科级以下公务员身份,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较高的理论文字水平;
6、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热爱群团工作,有志于妇女儿童事业;
9、身体健康。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可登陆市妇联网站http://www.szwomen.org.cn下载),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本人起草的文字材料或在市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的各种文章)到市妇联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4日—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市妇儿大厦1603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还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权重为5:5)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机构负责出题和评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职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组织考察
按照应试者笔试、面试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确定选调人选
市妇联党组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经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在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妇联负责解释。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