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范围
全国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城市规划、建筑学、工民建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职务2年以上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任中层以上管理职位满2年的人员;总规划师人选应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
4、从事城乡规划和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组织领导能力,主持或参与过地市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种专业规划的设计,有较丰富的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经验和城市管理经验,工作实绩突出。
三、待遇和管理
对公选任职的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总规划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对济源市外干部的配偶、子女根据其工作单位和性质给予相应安置。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4月13日18时。可直接到济源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报名(济源市第一行政区1号楼1332房间,联系电话:0391-6633363,传真电话:0391-6633380,邮政编码:459000)。也可通过传真、邮寄资料报名(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者须填写《济源市公开选拔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总规划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说明专业岗位工作经历、业绩和成果的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现场报名者提供原件,其他方式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待考试报到时再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本公告由济源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南省济源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