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根据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名额、资格条件 |
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
选拔工作在中共滦平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试用和任用等步骤进行。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滦平县公选办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
报考同一职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 |
(二)笔试 |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
2、笔试科目。笔试只考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试题范围、题型、考试内容等按《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有关要求掌握。 |
3、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
4、笔试结束后,由公选办以公告的形式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笔试成绩,并利用电话提供笔试成绩查询。 |
(三)面试 |
1、按照所报考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各职位前5名进入面试。 |
2、在公证处公证下,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
3、同一职位报考者由同一评委组面试,回答相同问题。答辩结束后,考官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
4、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
5、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
(四)综合成绩确定 |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个人公选综合成绩,由公选办以公告的形式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并利用电话提供综合成绩查询。 |
(五)体检 |
1、按照个人公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前3名进入体检。 |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公选办以公告的形式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
3、按照国家人力资源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入围人员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
4、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并由公选办在滦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
(六)组织考察 |
1.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 |
2.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原则上由同一考察组负责。 |
(七)研究决定 |
1、根据个人公选综合成绩和考察政审情况,公选领导小组拿出初步意见,并按干部任用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
2、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将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
3、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上岗前进行上岗谈话和培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过组织考察,胜任者由县委决定任用;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按原职务级别适当安排工作。 |
(八)其他事项 |
1、报考者一经录用,必须及时办理调入手续。 |
2、根据本人意愿,配偶有正式工作的可以一同调入滦平工作,配偶无正式工作的来滦平后可以推荐就业。 |
3、随父母来滦平就学的子女,在滦平县内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享受免费教育。 |
4、滦平县政府以廉租房的形式向录用者提供不低于90m2的住房。 |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至4月22日。 |
2、报名地点:滦平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滦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滦平镇北山新区行政综合楼 |
3、有关要求:报名者要持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政审证明、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报考人员身份、年龄、学历、工作简历、计生情况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报名表(在河北人事考试网、滦平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或到滦平县公选办领取)到滦平县公选办报名。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每位报名者只限报一个职位。 |
4、报名费用:每位报名人员交报名费200元,考生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
5、联系方式:电话:0314-8589256 |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
滦平县政府网: www.lpx.gov.cn |
河北省滦平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
2011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