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深圳市党政机关在编科级以下综合类公务员身份,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后出生);
3.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4.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验,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5.具有经济、管理、法律、金融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
(二)选调职位及具体报名条件
除上述必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方可报名。其中,优先条件是指在笔试、面试分数相同以及最终入围考察人选时,在同等情况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职位一: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
报名条件:28岁以下,男性,具有人力资源、法律、经济、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优先条件:具有大型企业工作经历;从事过人事管理、法律事务、文秘综合等工作;主笔过本单位重要专项调研或考察报告的起草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经济类或管理类文章;具有执业律师(资格)。
职位二:科员(1名)
报名条件:男性,中共党员,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从事过审计、财会等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优先条件:具有大型企业工作经历;主笔过本单位重要专项调研或考察报告的起草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经济类或管理类文章;具有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审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金融分析师等职称。
职位三:副主任科员(1名)
报名条件:男性,具有信息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有两年以上文字信息编写工作经历。
优先条件:熟悉信息技术,主笔过本单位重要专项调研或考察报告的起草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经济类或管理类文章。
职位四: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
报名条件:男性,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两年以上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优先条件:具有大型企业工作经历;主笔过本单位重要专项调研或考察报告的起草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经济类或管理类文章;具有助理会计师或助理审计师以上职称。
职位五: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
报名条件:男性,具有物流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从事过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优先条件:具有大型企业工作经历;具有物流类专业工程师、经济师等职称;作为主要参与者有过项目投资、运作或管理经历;主笔过项目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具有投资顾问、金融分析等工作经历;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经济类或管理类文章。
职位六:科员(2名)
报名条件:男性,具有财经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优先条件:具有大型企业工作经历;作为主要参与者有过项目投资、运作或管理经历;主笔过项目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具有投资顾问、金融分析等工作经历;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经济类或管理类文章;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金融分析师等职称。
上述年龄与档案记录不符的,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深圳市国资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可登陆深圳市国资局网站http://www.szgzw.gov.cn/Home/下载),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公开选调工作小组。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018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权重为5:5)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职位: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民主评分
笔试、面试结束后,市国资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应试者进行民主评分。
(五)组织考察
按照应试者笔试、面试及民主打分计算得出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
市国资局党委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个人综合素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具体职位选调人选。(经市国资局党委集体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相关职位人选可空缺)
(七)办理商调手续
由市国资局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商调及任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国资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