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公开选调政府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为我区有关政府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其中:游仙区司法局8名(公务员)、游仙区环境保护局1名(公务员)、游仙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8名(参公管理人员)、游仙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4名(参公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报考职位对应要求的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确认,并符合四川省参公人员登记相关条件);
4、身体健康;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仍在试用期间的和在职脱产学习人员;
(2)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不合格的,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3月29日—2011年4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并于2011年4月14日前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反馈给本人。资格复审于2011年4月15日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者需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报名登记表一份。复审合格的,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2、面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此分数的,取消选调资格;
4、因面试成绩相同,造成入闱人数超过选调名额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通知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四)公示
拟调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经调查不实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1、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2、绵阳市游仙区纪委、区监察局将负责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80015
地 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4号楼4楼
监督电话:绵阳市游仙区纪委、区监察局 0816--2272798
地 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139号6号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