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选拔的领导职位
(一)哈密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正科级)
(二)哈密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副院长(正科级)
(三)哈密地区中心血站站长(正科级)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位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少数民族,年龄40岁以下;
2、任副科级实职领导2年以上、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卫生类高级以上职称、且在副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疗或卫生法律专业。
(二)报考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民族不限,年龄45岁以下;
2、参加工作10年以上,并且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6年以上;
3、有副科级岗位工作经历3年以上;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维吾尔医专业,并且具有卫生类中级以上职称。
(三)报考地区中心血站站长职位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汉族,年龄45岁以下,中共党员;
2、参加工作10年以上,并且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6年以上;
3、有副科级岗位工作经历3年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或具有卫生类中级以上职称。
(四)其他条件
1、所有职位报考人员均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身体健康。
2、近三年内的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报考同级职位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3、相关资格条件中,凡涉及到职级、学历、任职或工作年限、年龄等“以上”、“以下”表述的均含本数;涉及年龄、工龄等方面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2月28日。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年3月28日-4月2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10:00-13:00时,下午16:00-19:0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地区卫生局办公室(哈密市解放东路14号院地区机关六号办公楼二楼),乘1路、10路、14路公交车到市法院站下车。
报名联系电话: 0902-2269708、2230419(传真)
联系人:顾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与职位要求相关的工作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其他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一红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附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资料报名。
(2)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哈密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名。或在哈密政府网(http://www.hami.gov.cn)、哈密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 xjhmdqwsj.con)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或以特快专递、传真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下午北京时间19:00时(邮寄材料报名的,以寄出邮件的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哈密地区卫生局办公室,邮政编码:839000)。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地委组织部和地区卫生局党组组织对所有职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1)每一职位笔试报考人员须达到5人以上,不足5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
(2)笔试实行闭卷测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种答题视为无效,不计成绩。
(3)笔试由地委组织部和地区卫生局党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4月16日上午10:00时,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3天内发布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公告。
2、面试
(1)按照各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每个职位一般取前3名作为入围面试人选。但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成绩并列报考人员全部作为入围面试人选。地区卫生局党组负责按报考人员姓氏笔画顺序发布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
(2)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后,不再按笔试成绩排名,平等参加面试竞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地委组织部和地区卫生局党组组织。面试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哈密政府网”、“哈密地区卫生局网”公选公告)。
(4)面试统一使用汉语问答,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三)拟考察对象的确定、名单公布与公示
1、按照各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一般每个领导职位确定2名拟考察对象。但确定拟考察对象的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成绩并列报考人员全部作为该职位拟考察对象。
2、地区卫生局按照拟考察对象姓氏笔画顺序,发布所有职位拟考察对象名单公告并进行公示。
(四)考察
1、地委组织部、地区纪检委、地区卫生局党组组成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2、考察期间,某一职位拟考察对象被取消资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被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等),且该职位考察对象不足2人的,根据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补满2人为止。
(五)酝酿、决定、公示、任用
1、考察工作完成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用程序进行酝酿、研究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
2、对拟任职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地委组织部下文任用。
3、经考察酝酿和讨论研究,某一职位确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空缺,以保证公开选拔干部的质量。
四、监督、回避和违纪处理
(一)监督
地区派驻卫生系统纪检组商请地区纪检委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哈密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02-12380(传真);地区派驻卫生系统纪检组,0902-2260745
(二)回避制度
参与本次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必须回避。
(三)违纪处理
在公开选拔工作中若发现有违纪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或处理。
五、本方案由哈密地区卫生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902-2269708。
中共哈密地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