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具体要求
1、秘书岗位2名,其中,新闻及相关专业1名,文秘及相关专业1名。
2、会计岗位1名,要求财会专业。
3、书记员岗位5名,要求法律专业。
二、选调范围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七项条件和以下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什字市中院办公楼612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介绍信;公务员身份证明(加盖核对印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附电子版)。
(4)报名方式:以本人现场报名为主。外地报名者可采用特快专递进行预报名(邮编:730900,联系电话:0943-8268700),相关信息仍需现场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将严格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各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5。
3、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知识测试和面试两个方面,评分采用百分制。
(1)知识测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
组织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知识测试。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与文字综合能力等。
未参加知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1年4月23日)。
根据各选调岗位,按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汇总(时间:2011年4月25日)。
按照知识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予以公布。
4、组织考察(时间:2011年5月上旬)。
根据各选调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1:2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2011年5月中旬)。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时间:2011年5月下旬)。
对体检合格的,经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7、调动。经公示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报请白银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监督工作
为了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欢迎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43—8268698,0943-8268681。
六、其他事项
1、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2、被选调人员配偶调动、住房及子女就学等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