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选拔的范围为户籍在报考村或原籍属本村的村民。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退伍军人、企业经营管理者、返乡大学生中选拔。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1970年3月1日后出生)才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5年3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适当放宽,但须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群众基础好。
4、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志于为新农村建设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勇于进取,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5、懂经济会管理,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有一定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近3年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违法违纪行为嫌疑,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或因重大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近3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款项,在村民中影响极坏的;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2日上午11:30。
报名地点:党总支、村委会,报名咨询电话: 。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报名时需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
四、选拔程序
采用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联合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面试票决、公示确定六个步骤。
中共兴仁镇委员会
兴仁镇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