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职位序号 |
公选职位 |
公选职数 |
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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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范围 |
1 |
区建设局总工程师 |
1名 |
1、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10年以上;2、一般要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土建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公务员身份的可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土建类专业大专学历;3、正科级人员须具有土建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任正科级满1年条件的人员,须现聘土建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 |
广州地区(不含从化、增城市) |
2 |
区交通局总工程师 |
1名 |
1、从事路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0年以上;2、一般要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路桥类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路桥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公务员身份的可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路桥类专业大专学历;3、正科级人员须具有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任正科级满1年条件的人员,须现聘路桥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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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水务局总工程师 |
1名 |
1、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10年以上;2、一般要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水利类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水利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公务员身份的可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水利类大专学历;3、正科级人员须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任正科级满1年条件的人员,须现聘水利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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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
1名 |
1、从事审计或会计工作10年以上;2、一般要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审计或会计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的可不受专业限制;3、正科级人员须具有审计或会计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任正科级满1年条件的人员,须现聘审计或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 |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公务员调任、转任规定,具有一定的专业管理工作经验和广州市户籍,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10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要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符合以下任职条件要求之一者:
1、现任副处级;
2、现任正科级满1年或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现任相当于正科级职务满1年,且均须具有相应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现聘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
三、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广州地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包括省直机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在穗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省直和中央、省驻穗、在穗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直接到我区公选办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报名所需材料送到区公选办进行审核。
2、报名材料:《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任职经历和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番禺区公选办(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707室,联系电话:84636913,联系人:邹丽娟、张治平)。
4、报名时间:
(周六、日及公众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5、资格审查:由区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专业技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11年4-5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番禺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panyu.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区有关领导、公选职位所属部门领导、组织人事部门领导、有关专家等担任。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番禺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
区委常委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研究后,作出任用决定。区委常委会议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公选结果在“广州公选网”、“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公选单位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其中需征求上级部门意见的职位,在征求意见后办理任职手续。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七)试用与任职
拟任职人选,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调任、转任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拟从2011年3月下旬开始,至2011年5月基本完成。
3-4月: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4-5月:笔试、面试。
5月: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
广州市番禺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