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的对象、人数
在全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10名工作人员,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二、选调的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2、年龄:男性42周岁以下(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三、选调的原则及办法
1、选调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选调办法:采取公开考试,按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选调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原则上不低于2:1。
4、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县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四、选调的程序
1、报名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管部门或乡镇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45元。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4月10日。
(3)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政务中心6楼),电话:4288045。
2011年4月15日—1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1)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参照2011年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011年4月19日凭准考证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考试分数单,并可申请查分(仅限当天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确定初选人员:按笔试成绩根据男女选调指标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初选人员。末位分数相同的依次以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录取人员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2011年 4月21日公布达线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政审。
6、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
7、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8、确定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
五、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管理权限,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县人才交流中心给予鉴证。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4288041、4288045
县药监局:4023212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定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