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名额、职位和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副处级后备干部共50名。具体如下:
1、面向全盟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5名(其中蒙汉兼备2人);
2、面向全盟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蒙汉兼备5人);
3、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
4、面向全盟公开选拔副处级后备干部30名(其中蒙汉兼备15人)。
全盟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内蒙驻锡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自治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资格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面向全区公开选拔的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
二、选拔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以不定岗的方式进行分类选拔。盟委根据工作需要、职位要求和拟任人选的素质特点,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报考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下(196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全盟公开选拔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6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担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
3、报考面向全区公开选拔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具有硕士学位者,应是2007年4月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者,应是2009年4月以前参加工作。金融、财税、矿业工程、化学工程等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4、报考副处级后备干部的人员,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盟内国有控股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件。
以上规定报考人员的现任职务,均包括同级非领导职务;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1年4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任职和管理
(一)公开选拔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二)面向全盟公开选拔的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和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由盟委研究决定任用职位,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岗位工作。
(三)面向全区公开选拔的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由盟委研究决定任用职位,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岗位工作或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面向全盟公开选拔的30名副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正科级干部管理。
(五)进入考察范围没有任用的其他人员列入近期可任用干部人选库管理。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3月21日—27日。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含jpg格式的电子版),本人人事档案,考务费200元。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组织推荐需经本人同意。
盟内报考人员由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盟直单位党组(党委)统一组织报名,填写《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公开选拔副处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1、2、3)一式二份,制成EXCEL电子表格,填写内容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盟外报考人员,可登录锡林郭勒党建网下载专区(网址:http://www.xlgldj.gov.cn),下载并打印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4、报名地点:中共锡盟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地址:盟党政大楼929房间,联系电话:0479—8219190)
5、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类别,不能兼报。
六、资格审查
(一)初审
盟内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本地区、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认真审核报考类别和报考资格,严格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等基本情况,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花名册》(附件4)一式二份,制成EXCEL电子表格,连同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于3月27日前一并上报盟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盟外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图片,连同《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并发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zzbgbyk@xlgl.gov.cn),由盟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接到电话通知后于笔试的两天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报名处接受复审核对。
(二)复审
盟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违规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时,则按比例相应减少公开选拔名额。
七、统一考试
(一)笔试
2011年4月2日(星期六)进行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
笔试分为汉文试卷和蒙汉文试卷两种,命题和评卷人员将从盟外聘请并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蒙汉兼备考生和其他考生的笔试成绩分别按照面试人数与选拔名额5: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名次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张榜公布。
(二)面试
2010年4月4日(星期一)进行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选拔职位类别,分四个部分进行,面试采取逐人进行的方式,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报考蒙汉兼备职位的考生,用蒙语面试。
(三)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分类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在媒体上公布。
八、组织考察
考察由盟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是外地的,派专人协调当地组织部门配合考察。
九、决定任用
盟委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特点,研究提出拟选人选使用意见,提交盟委会议研究决定。
对盟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空缺名额从其他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十、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盟委领导下进行,由盟委组织部、纪委、人社局领导组成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工作。
中共锡盟委组织部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