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⒈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⒉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⒌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
⒈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9日(双休日除外);
⒉报名地点:台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行政大楼12楼1221室),联系电话:88510295;
⒊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台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6开纸打印;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主笔文字稿件3篇,并提供近三年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不含网络媒体)发表的所有个人署名文章。
三、选调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量化评分、面试、综合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选调对象。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