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路桥区第四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机关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第三届区级拔尖人才至今管理期已满。根据《路桥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路区委办〔2011〕4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路桥区第四届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人才政策,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和市、区党代会精神,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开展区级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选拔范围与名额
(一)选拔范围
路桥区第四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面向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农民,外地受聘在路工作三年以上的各类人才,不受学历、职称、身份、资历、行业限制。推荐、选拔的重点是来自我区支柱产业、主导产业、重点工程以及社会经济建设一线,并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已获得市杰出人才和市第六届拔尖人才称号的,不列入本届拔尖人才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本次评选各类拔尖人才总名额为28名,分为工程技术类人才、经济管理类人才、农业类人才、教育类人才、卫生类人才、社科文化类人才等六大类。评选不足的名额不再递补。
三、选拔条件与要求
路桥区第四届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年龄超过55周岁,有特殊成就和贡献的,也可以列入推荐范围);从2006年5月11日起至今获得科技成果或突出业绩,在各自领域起到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并具备下列6大类23项条件之一:
(一)工程技术类人才,主要是指从事科学技术与理论研究、推广、应用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在生产、服务一线掌握精湛技术技艺并能解决操作性难题的技能人才(城建、机械、交通、水利、服务等方面)。
1、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取得具有较高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具有独到见解,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得到市内外同行专家公认;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应用科学或1篇以上基础科学方面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出版机构出版过1部以上专著、并被公认为具有较高科学和实用价值的。
3、在工程设计、工艺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方面,获得一项以上省(部)级优秀设计二、三等奖或二项以上市级优秀设计一、二等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4、取得一件以上发明专利或两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产业化且达到一定规模和获得显著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在管理工程技术研发项目上有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奖项,并在工程设计和技术开发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主要管理者。
5、在引进、吸收和应用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或在企业重大技改中,主持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肯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人员;主持各类新产品的研制,其产品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市内空白,其成果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肯定,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人员。
6、开发的新产品经国家授权机构鉴定确认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达到省内、市内领先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国内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并成为企业主导产品之一,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设计者;在科技服务平台从事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对促进我区某一行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骨干。
7、高技能人才需具有下列成绩之一:(1)专业技能水平高,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创造了本区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3)传授技能知识,培养技能人才,或以师带徒成绩突出,培养的技能人才或所带徒弟有2人以上成为大中型企业主要技能骨干。
(二)经济管理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全区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管理工作的各类管理人才和在经济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经济类专业技术人才(财税、金融、保险、会计、统计等方面)。
8、经营实业,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近三年税收或利税总额位居全区先进行列,或推动企业成功上市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9、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我区的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企业的管理中,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或加快社会事业进步有明显贡献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或职业经理人;在生产性服务领域,对促进我区企业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服务机构负责人。
10、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开发高新技术、高科技含量产品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在全区同行业中发挥自主创新龙头引领作用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
11、具有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在投融资、资本运营、财税商贸等经济管理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市内同行所公认的经济类专业人才。
(三)农业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农业技术方面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推广服务的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和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的农村实用人才。
12、在农业科学技术和学术理论研究方面获得第(一)类人才的1、2条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省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省级农业丰收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市级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13、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高经济社会效益;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直接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4、创办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等各种经济实体,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方面形成较大规模,品种优、效益好,居全市领先水平,辐射带动能力突出,成为农业产业带头人的农村实用人才。
(四)教育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从事教学及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
15、在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获得第(一)类人才的1、2条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市级教学、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16、长期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名校长等称号,被列为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对路桥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教学工作者。
(五)卫生类人才,主要是指在医院、疾控中心等涉医单位从事预防、中医、临床、护理、卫生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17、在涉医学科领域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突出,获得第(一)类人才的1、2条之成果的主要完成人;获省市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一等奖一项以上、二等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主持区级以上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为我区某一学科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18、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很好指导和帮助解决医疗卫生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在本区范围内率先开发和引进医疗卫生新技术、新项目,医疗、卫生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市内外先进水平,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市内外同行公认的医疗、卫生专家。
19、长期在医疗、卫生、管理第一线工作,在全区卫生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者,能发挥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市级以上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对路桥卫生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专家及卫生管理者。
(六)社科文化类,主要是指在文化、艺术、新闻、广播、电视、体育、司法、民政等社会科学领域为本区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20、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突出,在研究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和被同行公认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专家;或者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2篇以上者。
21、在文学艺术创作、表演和新闻传播、广播电视等领域中业绩突出,注重反映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对繁荣和促进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级奖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作品的主要完成人;或在省(部)级及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主办的展赛中获一等奖(金奖、金牌),并在市内外享有一定声誉者。
22、在体育工作中获省市级以上体育荣誉奖章者;在选拔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工作中成绩显著,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8名以上队员的教练员;输送运动员5名以上,其中有队员在全国或全省比赛中获亚军(集体项目获前三名)的教练员。
23、在政法、民政等其他社会工作领域从事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专业人员。
以上所指主要完成人是指排名前3位者(通讯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索引指SCI、EI、ISIP、ISR。
连续三届当选区级拔尖人才且经考核合格者,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可以列为新一届区拔尖人才,不占本届评选指标。
四、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时间从2011年4份开始至2011年6月份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及时下发区第四届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在路桥党建网(www.luqiaodj.gov.cn)及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推荐条件、办法和程序。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单位及时做好传达和宣传,并做好评选推荐的准备工作。
(二)推荐阶段
凡符合区第四届拔尖人才选拔条件的,可采取由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推荐、专家举荐与个人自荐的方式,填写《路桥区第四届拔尖人才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
(三)资格审查阶段:由区委组织部对上报拔尖人才推荐人选进行分类,推荐人选资料交区级各主管部门。区级各主管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业绩和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人选,填写好《路桥区第四届拔尖人才建议人选及主要业绩一览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报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区委组织部对拔尖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复核,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评审阶段: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建议人选从事的专业类型,委托外评或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成立若干个专业评审组,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按名额产生区拔尖人才初步人选。
(五)审批表彰阶段:区拔尖人才初步人选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者,由区委、区政府发文公布,并予以表彰。
五、组织纪律
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评选的各项具体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把握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程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搞好选拔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