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
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一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者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且担任正科级职务一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地质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本市户口,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从事地质工作或地质管理相关的五年以上的经历和工作经验;有胜任所报职位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选拔工作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身体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选拔。拟任用人选需要实行任职前公示和试用期。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考试内容:地质专业理论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
2、面试。面试以测试地质专业知识水平、领导能力和个性特征等与所报职位的适应程度为主。面试时间为5月上旬。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有关要求
报名方式:可来函报名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2日止。来函报名以邮戳为准。
来函报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1702室。
邮政编码:300042
网上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 www.tjfdc.gov.cn
网上报名邮箱:gtfgjzzb@126.com
凡来函或网上报名者,《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并须在2011年4月22日前打电话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组织部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23145215 13920546817
联系人:王祺泰
报名者需要提供:自荐信、工作(学习)简历和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及复制);身份证和学历、学位及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相应留学证明);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证件照3张(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六、选拔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3307139、23114941。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4月18日